为助力涵江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建设,进一步建设青少年思想引领阵地、志愿服务公益活动阵地、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优化青少年文化环境,提升涵江区青少年服务水平,根据《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12号文件》关于涵江区青少年宫运营事宜的意见,涵江区青少年宫每年面向涵江区常住且符合条件的直系子女(3-12周岁适龄儿童),提供公益学位300个。
一、适用对象
仅限涵江区户籍或居住学生【以监护人(或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为凭证】。
二、补贴标准
公益学位补贴标准:750元/人
三、申请条件
公益学位申请人应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优抚对象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符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的优抚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2、莆田人才
符合“壶兰计划”高层次人才条件(五类人才)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其中一到三类人才可申请补贴750元/人,四、五类人才可申请补贴350元/人。
3、残疾人士
依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规定,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三级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4、贫困家庭成员
持有低保证的低保家庭,因病致困家庭,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5、志愿者
持有福建省或莆田市三至五志愿者证的对象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6、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
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本人,其直系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于每学期开课前20个工作日前,将所有纸质版相关证明资料提交给学校,由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开课前15个工作日前提交给青少年宫,等待资料审核与名单公布,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读,所有资料一式俩份。
(一)证明资料
《公益学位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涵江区)或涵江区居住证复印件、子女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或出生证)。
申请人所属类别相关证明复印件。
优抚对象提供《优待证》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壶兰计划人才提供人才认定卡。
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低保家庭出示低保证或其他认定材料。
志愿者(三级及以上)提供福建省或莆田市志愿者证书,及系统内志愿时数等截图。
国家对口支援地区的援派干部出示援派文件或其他工作证明材料。
(二)资料审核流程
所有申请材料,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少工委进行初审并加盖少工委公章后,由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提交至青少年宫复审,审核结果将于每学期开课前于涵江区青少年宫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享受公益学位报读资格。
(三)办理入读
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凭学生身份证和户口本到青少年宫前台办理入读。
(四)补录
如有资料审核不过关或放弃公益学位的,以时间先后为排序进行补录。如有补录,将另行通知,反之则不通知。
五、使用说明及规则
1、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减免,每人(指学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例:原价750元/学期,公益学位可减免750元,即实际交费0元/学期,享受公益学位后在一年内续费不再减免,如报名2024春季班享受了750元减免,则同一家长的所有子女在一年内其他学期中不再享受二次减免。
2、公益学位补贴,与青少宫同期的其他报读政策不同享,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获得公益学位的情形,青少宫有权追回所产生的费用。
3、公益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资格后,需由申请的学员本人完成青少宫课程,不得转售、出让或由他人代替。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公益学位,并在3年内不可继续申请。
4、公益学位申请人应遵守青少宫选课、出勤、退费等管理制度,珍惜课程资源,如退费,该补贴不贴现返还,年内不得再次使用,也不累加到次年使用。
5、补贴只能性用于一门课程,不可分期使用,不可分课使用,不可用于抵扣材料费。如申请人挑选的课程学费高于750元,则需补充学费差额,例:原价780元/学期,公益学位可减免750元,即实际交费30元/学期。
6、先审核资质再选课程。原则上课程由家长自选,如无学位,再协商更换课程;如无合适课程,该公益学位在年内保留,跨年无效。
六、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594)3585659
(二)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三)地址:涵江区高林街997号。
七、公益学位申请表
>>>点击下载涵江区青少年宫公益学位通告(含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