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招生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举措,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效能,实现办事流程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自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起,全市招生入学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以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东宁市城区内公办中小学实施划学区招生入学。
二、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8月1日(家长网上报名,进行信息采集)
2.核验信息及统筹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19日
3.录取发布时间:8月20日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招生。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满6周岁法定入学年限的儿童。
2.公办初中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学生。东宁市徐悲鸿远东艺术学校毕业生报名在平台上选择其它区,手动填写学校名称。
3.民办小学招生。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报名徐悲鸿远东艺术学校学生不受学区限制,新生家长可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具体要求可参照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
4.朝鲜族初中招生。东宁市朝鲜族学校初中部不受学区限制,可直接申请线上报名。
5.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超过20周岁的残疾人口不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二)招生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全市招生入学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家长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或点击查看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后附具体报名流程以供参考)
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可通过咨询电话与各学校招生负责人取得联系,填报确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手机到所报名学校现场,经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人进行线下指导、帮助报名。
2.所需材料及类别
第一类:“有学区房,两证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产权占比100%。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房产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2024年使用车库及门市作为学区房的应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且达到居住条件)
幼升小及小升初所需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2)户籍相关证件照片:出生证明、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3)房产相关证件照片: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编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登记日期页;产权证图页;车库、门市类房产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不动产证明。(4)监护人证件照片,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页。(5)无法通过出生证明或户口认定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离婚证、结婚证。
第二类:“有学区房,两证不一致”
在学区内已购买学区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不一致,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产权占比100%。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房产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2024年使用车库及门市作为学区房的应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且达到居住条件)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学区房地址不一致,但归属于同一学区。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学区房地址不一致,且与其学区房地址归属于不同学区。
幼升小及小升初所需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2)户籍相关证件照片:出生证明、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3)房产相关证件照片: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编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登记日期页;产权证图页;车库、门市类房产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不动产证明。(4)监护人证件照片,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页。(5)无法通过出生证明或户口认定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离婚证、结婚证。
第三类:“有户无房”及“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学区内,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东宁市内无房产。租住在本学区内的外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进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户籍等相关证件照片,⑴出生证明;⑵户口首页;⑶户主页;⑷学生页;⑸监护人页;房产相关证件照片,租房协议、房屋租赁发票(税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名义下租房发票);监护人证件照片,⑴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⑵户口页;非东宁市辖区内户籍进城务工子女同时还需上传在东宁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务工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提交照片同时,需要填报文字信息。文字信息填报要准确、详细。
2.户籍号在户口首页。
3.产权证时间要填写房照第一页盖章的时间,产权证号要从汉字开始填写,汉字和数字都要填完整。例如:黑2020东宁不动产权第0000000号。
4.如适龄儿童是双胞胎,在填报孩子姓名信息时做好标注。例:李XX(双胞胎)。
5.上传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四、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权利
1.随迁子女。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根据县域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确保我市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家长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应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及相关证明;因其他特殊原因延缓入学的,应附相关证明。延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延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儿童,如所在学区学校学位紧张,由所在学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安置意见,按程序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4.优抚对象子女。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市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东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等优抚对象入学。
五、注意事项
1.当学校校额和班额不能满足学区内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时,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时间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2024年东宁市实验小学、东宁市第二中学招生根据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时间为准)先后顺序达成学位,超出学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2.全市初中2024级新生,预计2027年中考时,将完全实施东宁市第一中学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政策。
3.自2025年招生入学起,在东宁市城区内的商业用房(门市)和车库将不再作为学区房使用。拥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4.2025年起,东宁市实验小学、东宁市第二中学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东宁市实验小学、东宁市第二中学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名下住房入住时间及落户满一年及一年以上方可作为入学依据,时间截至每年8月31日前,即2025年入学房产证时间应为2024年8月31日前;落户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随着市域内学校建设与发展,市教育局将视每所学校生源变化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购房、落户时间。
5.2024年起正式实施学位锁定制度,即适龄儿童少年从登记入学当年当月起至毕业期间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不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学生小学、初中毕业或转学转出后,该房产解锁,如再有适龄儿童少年凭此套房产入学的从该儿童少年入学时间重新锁定。
6.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如学校起始年级每班级学生数达到小学45人、中学50人,不再办理该校的入学手续,由市教育局调配到其他有空额的学校就读。严禁各学校私自招收借读学生。
六、审核要求
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数据由招生平台核验比对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数据,核验通过后,家长可在微信内收到录取通知。审核不合格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七、点击查看东宁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负责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