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阳光招生,消除大班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9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甘教基函〔2024〕2号)、市教育局印发的《陇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陇教基〔2024〕18号)、陇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陇教基〔2024〕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生行为,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严控大班额原则。城区学校和镇中心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
(四)自主招生原则。各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落实招生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服务半径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五)顺序录取原则。城区小学按照“汉源镇有户籍或城区有房”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进行招生。城区初中按照“城区小学2024年毕业生”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进行招生,各学校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六)调配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无法招收的应招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调配。
(七)实地核查原则。对入学新生提供的登记材料及呈述的情况,学校要进行实地核实核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应纳尽纳。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阶段:凡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西和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须依法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初中阶段:凡户籍在西和县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2024年小学毕业的外地户籍随迁子女,均应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各农村中小学要严格按属地招生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在户籍所在乡镇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小学就近入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对口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汉源镇辖区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状况、学校情况等划定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在“西和县教育局招生系统”网上报名。
1.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片区
(1)汉源九年制小学部:具有汉源镇南关社区、南关村、中山社区、中山村户籍,且父母房产在鼓楼街以南,文昌街以北的适龄儿童(含漾水人家小区、滨河嘉园小区的适龄儿童)。
(2)北关小学:具有汉源镇北关社区、北关村、中山社区、中山村、朝阳社区、朝阳村、上城村三社户籍,或父母房产在白水河以南,鼓楼街以北的适龄儿童(含运输公司家属楼、羲皇大厦小区、金桥商住楼、金桥大厦、交通局家属楼、滨河嘉园小区、工行家属楼、人行家属楼、人大家属楼、邓矿家属楼(北关)的适龄儿童)。
(3)实验小学:具有汉源镇北关居委、北关村、上城村、白水社区、朝阳社区(东河桥以北)、朝阳村(东河桥以北)户籍,或父母房产在向阳街以南,白水河以北,以及王磨村白水河南边适龄儿童(含运输公司家属楼、羲皇大厦小区、金桥商住楼、金桥大厦、交通局家属楼、人大家属楼、工行家属楼、人行家属楼、邓矿家属楼(北关)、向阳一期小区的适龄儿童)。
(4)大水街小学:具有汉源镇凤山社区、凤山村、黄磨社区、黄磨村、白冯村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文昌街以南,岷郡街(法院)以北的适龄儿童(含西美国际小区的适龄儿童)。
(5)北辰小学:具有陈山社区、陈山村、麻池村、朝阳社区(鱼磨大桥以北)、朝阳村(鱼磨大桥以北)户籍,或父母房产在鱼磨大桥以北、麻池村以南、漾水河以东、鱼磨村以西的适龄儿童。
(6)北川小学:具有北川社区、崆峒村、叶大社区、叶大村、兴林社区户籍,以及父母房产在向阳街以北、叶大村以南、漾水河以西的适龄儿童(含向阳一期小区的适龄儿童)。
(7)西青永丰小学:具有五里村、孟磨村、范庄村、岷郡社区、凤台社区、黄磨社区、黄磨村、东山村、十里镇段集村户籍,或父母房产在岷郡街(法院)以南,段集村和五里村及以北的适龄儿童;以及父母房产在沿孟磨村-岷郡街(法院)以南入住并生活的适龄儿童(含西美国际小区的适龄儿童)。
(8)汉源九年制任河分校:具有汉源镇任河村、牌坊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9)王磨教学点、白雀中心小学、十里镇中心小学要在保障服务半径内适龄儿童全员就读的情况下,承担城区学校无法容纳的、需要调剂的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小学所划片区或居住小区重复的,学生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若第所选学校学位已满,需选择另一所学校就读。
2.初中学校一年级招生服务片区
(1)西和一中:具有汉源镇户籍且父母房产在文昌街以南、岷郡街以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汉源九年制初中部:具有汉源镇户籍且父母房产在白水河以南、文昌街以北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含漾水人家小区)。
(3)汉源初中:户籍在汉源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十里、何坝、洛峪、大桥、蒿林、太石河、石峡、西高山、兴隆、晒经、六巷等乡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十里中心小学的毕业生。
(4)北川初中:户籍在汉源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长道、石堡、西峪、稍峪、苏合、马元、卢河、姜席等乡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玉明中心小学、白雀中心小学、张庄教学点、王磨教学点、北川小学、吕集教学点、麻池教学点的毕业生。
划分到以上初中就读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根据居住区域需要调整就读学校的,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交需要就读的学校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汇总报县教育局备案调整。
四、城区新生入学条件
(一)户籍。注册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需提供本人在学校所划片区内相关社区、村委的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城区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每位新生只能申报城区一所小学。城区小学毕业生在相应初中一年级注册,由学校在网上直接录取,事后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资料;非城区小学毕业,但本人具有汉源镇户籍,在相应初中一年级注册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城区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房产。在城区学校划定片区内父母有房产的新生注册入学,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发票、二手房买卖交易契税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属自建房的需提供建房审批材料等相关佐证资料;属廉租房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廉租房证明,在所属学校进行网络登记后,学校线下审核资料并按实际报名。
(三)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役消防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凭父(母)所在部队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在城区学校优先就读,同时提交父(母)及子女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于父母工作调入城区学校片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学生户口不在汉源镇的,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动文件和监护人及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在单位或居住地就近学校入学。
(五)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非城区学校划定片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由学校根据学位空额情况自主招生,直到学位满额为止。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学校进行网络登记后,学校线下审核资料并按实际报名。
1.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厂址或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及证明、正常营业状态相关证明、租房合同。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劳动合同、租房合同及务工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两项缴费凭证原件照片。
(六)其他条件。小学新生入校注册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初中新生入学注册须建有全国统一编号的小学学籍。
五、招生时间
(一)城区小学2024年毕业生升入城区初中的新生和城区小学一年级有“汉源镇户籍”或“城区有房”的新生为预录入学生,2024年8月22日学生家长在“西和县教育局招生系统”上登记相关信息后,由各相关学校在报名系统上审核录取。
(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自主报名类别,2024年8月23日学生家长在“西和县教育局招生系统”上登记注册报名。
(三)农村学校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
所有学校2024年8月26日开始上课。
六、招生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县教育局于2024年8月19日印发《西和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并在“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生公告及报名方式。各城区学校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结合县教育局印发的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通过考试等形式选拔招生、不得有收受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推进“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建立良好的招生入学环境。
(二)及时审核信息。各家长关注“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准备相关材料按照招生公告,在“西和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提交登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各城区招生学校必须设置现场咨询处,为家长解读招生政策,协助家长网络填报。学校要及时进行信息审核,预定入学资格,如学位已满,要及时告知家长。2024年8月26日前,学校实地入户核实核查家长网上提供的登记材料、呈述和登记信息,根据核实情况确定学生城区入学资格。经过核实,提供资料虚假的、呈述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加强招生报备。各城区学校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备招生方案,报告学位情况,按照学位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严禁出现大班额。
(四)坚持均衡编班。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班。
(五)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做好新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工作,开学后及时到县教育局审验报名材料,建立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本方案终解释权归西和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939-6687723
举报电话:0939-6687723、0939-6621007
附件:报名入口